第八章:有关海外领土的规定及其生效(第80至86条)
第八十条
政府被授权可在十八个月内通过命令将法律适用于部分海外地区(排除新喀里多尼亚、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等);
修订多项条款以适配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马约特等地实际情况,如数据保护规则、社会保障引用、驱逐标准等;
增补第九卷第三章,规范海外适用例外(L.931-1 至 L.931-4 条)。
第八十一条
被宪法委员会宣布违宪。
第八十二条
优化海外家庭团聚、居留许可续签等规定;
修改程序权责机构组成与审查标准。
第八十三条
将圭亚那纳入《刑事诉讼法》第78-3条关于身份检查特殊规则的适用范围。
第八十四条
要求政府六个月内向议会提交打击加勒比非法入境的海岸控制资源需求报告。
第八十五条
要求政府就加强对首次居留外国人职业培训与融合机会向议会提交报告。
第八十六条
明确不同条款的生效时间:
第3、4、9、10、25、26条自公布后申请适用;
第20条最迟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第40条部分内容自2027年1月1日适用于马约特;
多项条款最迟于公布后第七个月第一天或第十九个月第一天生效。